寿光市正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寿光市正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金棕榈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0783执4051号

申请执行人:寿光市正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寿光市清河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37433932638。

法定代表人:马茂川,总经理。

被执行人:金棕榈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寿光市台头镇彭家道口四村村委西一公里路北。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70783MA3C7B378B。

法定代表人:隋宝华,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寿光市正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金棕榈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依法申请撤销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鲁0783执405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奚春波

审 判 员 魏云涛

审 判 员 崔广华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日

法官助理 张龙涛

书 记 员 李 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