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华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嘉峪关华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某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甘06执26号
***:
本院在执行你与嘉峪关华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该公司未按期履行(2019)甘民终73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你申请强制执行。本案中,该公司应付你本金6047613.39元,案件受理费48900元,鉴定费178000元,利息及迟延履行利息702989.8元,应缴纳执行费60436元,共计7037939.19元。执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你主动放弃419652.69元,嘉峪关华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支付你6618286.5元。现上述应付款项已如数履行,执行费已收缴,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告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