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磁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冀0427执异12号
异议人(被执行人):邯郸市泰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简称泰丰房地产公司),住所邯郸冀南新区马头镇董家街(107国道东侧金马路南侧泰丰经典小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4007941509153。
法定代表人:戴景前,该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异议人(被执行人):河北兆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下简称兆泰建筑公司),住所邯郸市邯山区滏河大街288号(市场内C座50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400792698020T。
法定代表人:苗玉德,该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委托代理人:刘维维,女,1987年3月10日出生,汉族,住址邯郸市临漳县。
申请执行人:郭玉光,男,1985年4月3日出生,汉族,住址邯郸市磁县,系张悌平等75名申请执行人的委托代理人。
在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郭玉光等76人与被执行人泰丰房地产公司、兆泰建筑公司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过程中,泰丰房地产公司、兆泰建筑公司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要求终止对原邯郸马头生态工业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2015)邯马城劳裁字第007号仲裁裁决的执行。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异议人泰丰房地产公司称,郭玉光等76人与泰丰房地产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该仲裁裁决书指出因泰丰房地产公司、兆泰建筑公司未参加庭审,未提交项目工资发放清单,造成拖欠工资无法认定,却最终裁决拖欠工资总额为1905358元,前后矛盾,另让泰丰房地产公司、兆泰建筑公司各承担50%责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泰丰房地产公司没有收到仲裁申请书、开庭传票,仲裁庭直接开庭程序违法。在接到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知后,泰丰房地产公司才知道此案,泰丰房地产公司对该仲裁裁决书存在异议,认为该仲裁裁决书送达程序错误、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前后不符、漏洞百出,请求终止对该仲裁裁决的执行,纠正该仲裁裁决的错误行为。
异议人兆泰建筑公司称,该仲裁裁决书认定因泰丰房地产公司、兆泰建筑公司未参加庭审,未提交项目工资发放清单,造成拖欠工资无法认定,却最终裁决拖欠工资总额为1905358元,前后矛盾,另让泰丰房地产公司、兆泰建筑公司各承担50%责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兆泰建筑公司没有收到仲裁申请书、开庭传票,仲裁庭直接开庭程序违法。该仲裁裁决书上所写兆泰建筑公司的地址错误。兆泰建筑公司请求中止执行该仲裁裁决。
本院查明,2017年11月13日申请执行人郭玉光等76人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执行原邯郸马头生态工业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2015)邯马城劳裁字第007号仲裁决定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当日立案,案号为(2017)冀0427执1021号。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申请时,提交了(2015)邯马城劳裁字第007号仲裁决定书原件一份及送达回证复印件。其中向泰丰房地产公司和兆泰建筑公司留置送达的送达回证上显示,泰丰房地产公司和兆泰建筑公司无人在场,留置送达不符合法律规定。经本院向现邯郸冀南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核实,称其自成立以来未受理张悌平等76人(即郭玉光等76人)与泰丰房地产公司、兆泰建筑公司仲裁案,也未收到原邯郸马头生态工业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移交的上述案件卷宗。
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998年7月8日施行)第18条第一款第(1)项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本案中,原邯郸马头生态工业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2015)邯马城劳裁字第007号仲裁决定书没有依法向泰丰房地产公司和兆泰建筑公司送达,泰丰房地产公司和兆泰建筑公司均对该仲裁决定书持有异议,因此,该仲裁决定书没有发生法律效力。郭玉光等76人向本院申请执行该仲裁决定书,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受理条件,泰丰房地产公司和兆泰建筑公司所提异议,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申请执行人郭玉光等76人要求执行原邯郸马头生态工业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2015)邯马城劳裁字第007号仲裁决定书确定的义务的执行申请。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审 判 长 陈 伟
人民陪审员 杨 雪
人民陪审员 肖钦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书 记 员 马 炎
附76名申请执行人名单:
申请执行人:郭玉光,男,1985年4月3日出生,汉族,现住磁县磁州镇东槐树村槐南路57号,身份证号码1304271985××××××××。
申请执行人:张悌平,男,1968年12月12日出生,汉族,现住福建省建瓯市南雅镇黄园村下黄园,身份证号码3521231968××××××××。
申请执行人:陈金永,男,1966年9月25日出生,汉族,现住磁县磁州镇张杨庄村四组251号,身份证号码1304271966××××××××。
申请执行人:索军永,男,1979年7月21日出生,汉族,现住磁县磁州镇槐树屯村,身份证号码1321301979××××××××。
申请执行人:刘红梅,女,1981年4月4日出生,汉族,现住磁县磁州镇槐树屯村,身份证号码1304271981××××××××。
申请执行人:宋振忠,男,1980年6月14日出生,汉族,现住磁县磁州镇西槐树村三组137号,身份证号码1304271980××××××××。
申请执行人:陶雷,男,1990年2月8日出生,汉族,现住磁县磁州镇东侯召村南一路16号,身份证号码1304271990××××××××。
申请执行人:王志勇,男,1982年8月2日出生,汉族,现住磁县讲武城镇西陈村一组,身份证号码1304281982××××××××。
申请执行人:霍超,男,1992年4月5日出生,汉族,现住磁县讲武城镇西陈村,身份证号码1304271992××××××××。
申请执行人:霍自珍,男,1965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现住磁县讲武城镇西陈村,身份证号码1321301965××××××××。
申请执行人:杨文新,男,1971年3月19日出生,汉族,现住磁县讲武城镇李庄村二组,身份证号码1304271971××××××××。
申请执行人:张建民,男,1979年8月6日出生,汉族,现住磁县讲武城镇西陈村,身份证号码1304271979××××××××。
申请执行人:张建平,男,1983年3月18日出生,汉族,现住磁县讲武城镇西陈村,身份证号码1304271983××××××××。
申请执行人:杜胜利,男,1971年11月3日出生,汉族,现住磁县磁州镇东槐树村三组320号,身份证号码1304271971××××××××。
申请执行人:杨超,男,1984年10月22日出生,汉族,现住磁县磁州镇东槐树村磁峰路,身份证号码1304271984××××××××。
申请执行人:朱瑞丰,男,1985年4月10日出生,汉族,现住磁县磁州镇东槐树村南路3号,身份证号码1304271985××××××××。
申请执行人:杜少华,男,1995年1月13日出生,汉族,现住磁县磁州镇东槐树村,身份证号码1304271995××××××××。
申请执行人:索海涛,男,1980年8月3日出生,汉族,现住磁县磁州镇槐树屯村索家胡同12号,身份证号码1304271980××××××××。
申请执行人:张希春,男,1978年1月17日出生,汉族,现住磁县磁州镇槐树屯村,身份证号码1304271978××××××××。
申请执行人:王红贤,男,1972年8月22日出生,汉族,现住磁县磁州镇永旺村北大路90号,身份证号码1304271972××××××××。
申请执行人:常天义,男,1974年6月20日出生,汉族,现住磁县磁州镇槐树屯村六组376号,身份证号码1304271974××××××××。
申请执行人:朱喜成,男,1967年1月20日出生,汉族,现住磁县磁州镇西槐树村,身份证号码1304271967××××××××。
申请执行人:杨建新,男,1970年12月29日出生,汉族,现住磁县讲武城镇刘庄村,身份证号码1304271970××××××××。
申请执行人:郭保生,男,1976年5月15日出生,汉族,现住磁县磁州镇后湾漳村,身份证号码1304271976××××××××。
申请执行人:吴治彬,男,1988年2月20日出生,汉族,现住磁县磁州镇三里屯村中心北一路31号,身份证号码1304271988××××××××。
申请执行人:张涛,男,1983年8月20日出生,汉族,现住磁县磁州镇兴礼街马道小街28号,身份证号码1304271983××××××××。
申请执行人:陈洪志,男,1988年4月26日出生,汉族,现住磁县讲武城镇滏阳营村三组42号,身份证号码1304271988××××××××。
申请执行人:韩付合,男,1968年6月21日出生,汉族,现住磁县磁州镇北来村中心路六巷,身份证号码1304271968××××××××。
申请执行人:刘树生,男,1966年3月12日出生,汉族,现住磁县磁州镇南来村村1队一胡同4号,身份证号码1321301966××××××××。
申请执行人:李云鹏,男,1995年3月10日出生,汉族,现住磁县讲武城镇李庄村,身份证号码1304271995××××××××。
申请执行人:范葵,男,1990年6月5日出生,汉族,现住磁县磁州镇三里屯村中心北街33号,身份证号码1304271990××××××××。
申请执行人:张兴,男,1988年6月1日出生,汉族,现住磁县磁州镇三里屯村中心北二大路40号,身份证号码1304271988××××××××。
申请执行人:张少臣,男,1983年4月14日出生,汉族,现住磁县讲武城镇西高录村,身份证号码1304271983××××××××。
申请执行人:戴晔,男,1966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现住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鹿岗乡贯前村贯有自然村,身份证号码3624251966××××××××。
申请执行人:李博,男,1985年2月23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观寨乡何寨村506号,身份证号码1305291983××××××××。
申请执行人:李红磊,男,1983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观寨乡何寨村506号,身份证号码1305291983××××××××。
申请执行人:王起泽,男,1990年11月1日出生,汉族,现住邢台市巨鹿县小吕寨镇中大吕村,身份证号码1424231990××××××××。
申请执行人:李云灿,男,1985年12月13日出生,汉族,现住邢台市巨鹿县观寨乡何寨村,身份证号码1305291985××××××××。
申请执行人:李立伟,男,1987年9月28日出生,汉族,现住邢台市巨鹿县观寨乡何寨村,身份证号码1305291987××××××××。
申请执行人:李岩,男,1989年3月28日出生,汉族,现住邢台市巨鹿县观寨乡何寨村,身份证号码1305291989××××××××。
申请执行人:刘恒勇,男,1979年10月4日出生,汉族,现住邢台市巨鹿县观寨乡张文言村,身份证号码1305291979××××××××。
申请执行人:李朋彬,男,1989年7月22日出生,汉族,现住磁县观寨乡何寨村,身份证号码1305291989××××××××。
申请执行人:李华军,男,1978年8月20日出生,汉族,现住邢台市巨鹿县何寨村,身份证号码1305291978××××××××。
申请执行人:李**云,男,1985年9月19日出生,汉族,现住邢台市巨鹿县观寨乡何寨村,身份证号码1305291985××××××××。
申请执行人:李更甫,男,1959年10月17日出生,汉族,现住邢台市巨鹿县观寨乡何寨村,身份证号码1305291959××××××××。
申请执行人:李卫平,男,1984年9月13日出生,汉族,现住邢台市巨鹿县观寨乡何寨村,身份证号码1305291984××××××××。
申请执行人:何玉年,男,1984年8月29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观寨乡何寨村,身份证号码1305291984××××××××。
申请执行人:李良中,男,1984年7月2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观寨乡何寨村,身份证号码1305291984××××××××。
申请执行人:李军辉,男,1988年9月23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观寨乡何寨村,身份证号码1305291988××××××××。
申请执行人:涂慧彩,男,1978年9月16日出生,汉族,现住江西省西安市永丰县沿陂镇徐家村徐家自然村,身份证号码3624251978××××××××。
申请执行人:刘占元,男,1981年1月19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县南沿村镇西尚村四区1号,身份证号码1304291981××××××××。
申请执行人:刘付刚,男,1987年3月16日出生,汉族,现住邯郸市永年县南沿村西沿区二区46号,身份证号码1304291987××××××××。
申请执行人:刘续亮,男,1984年3月13日出生,汉族,现住邯郸市永年县南沿村镇西沿村,身份证号码1304291984××××××××。
申请执行人:路青江,男,1967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现住邯郸市永年县南沿村镇南马庄村一区10号,身份证号码1304291967××××××××。
申请执行人:路志彬,男,1978年7月10日出生,汉族,现住邯郸市永年县南沿村镇南马庄村一区,身份证号码1304291978××××××××。
申请执行人:芦卫廷,男,1980年5月14日出生,汉族,现住邯郸市永年县南沿村镇南马庄村一区,身份证号码1304291980××××××××。
申请执行人:路红清,男,1968年4月19日出生,汉族,现住邯郸市永年县南沿村南马庄村一区,身份证号码1304291968××××××××。
申请执行人:冯献平,男,1973年6月8日出生,汉族,现住邯郸市肥乡县辛安镇小漳堡村,身份证号码1304281973××××××××。
申请执行人:王永岗,男,1985年5月17日出生,汉族,现住邯郸市肥乡县辛安镇小漳堡村170号,身份证号码1304281985××××××××。
申请执行人:冯帅奇,男,1988年11月27日出生,汉族,现住邯郸市肥乡县辛安镇小漳堡村,身份证号码1304281988××××××××。
申请执行人:冯亚辉,男,1989年10月30日出生,汉族,现住肥乡县辛安镇小漳堡村,身份证号码1304281989××××××××。
申请执行人:王亚军,男,1984年8月11日出生,汉族,现住邯郸市肥乡县辛安镇小漳堡村,身份证号码1304281984××××××××。
申请执行人:冯帅亮,男,1989年12月7日出生,汉族,现住邯郸市肥乡县辛安镇小漳堡村,身份证号码1304281989××××××××。
申请执行人:冯自富,男,1989年12月15日出生,汉族,现住邯郸市肥乡县辛安镇小漳堡村,身份证号码1304281989××××××××。
申请执行人:赵士峰,男,1974年4月10日出生,汉族,现住邯郸市磁县高臾镇赵家庄十组1号,身份证号码1304271974××××××××。
申请执行人:李国华,男,1970年10月21日出生,汉族,现住磁县高臾镇赵家庄村四组15号,身份证号码1304271970××××××××。
申请执行人:赵士良,男,1976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现住磁县高臾镇赵家庄村十组,身份证号码1304271976××××××××。
申请执行人:苗从军,男,1971年5月3日出生,汉族,现住磁县高臾镇西玉曹村,身份证号码1304271971××××××××。
申请执行人:李新花,女,1974年8月11日出生,汉族,现住磁县高臾镇赵家庄村十组,身份证号码1304271974××××××××。
申请执行人:牛松,男,1992年9月28日出生,汉族,现住磁县辛庄营乡郭小屯村,身份证号码1304271992××××××××。
申请执行人:李志恒,男,1993年12月11日出生,汉族,现住磁县辛庄营乡李家庄村,身份证号码1304271993××××××××。
申请执行人:王红彪,男,1992年6月20日出生,汉族,现住磁县辛庄营乡北豆公村,身份证号码1304271992××××××××。
申请执行人:徐美堂,男,1965年8月25日出生,汉族,现住磁县马头工业城徐家庄村,身份证号码1304271965××××××××。
申请执行人:卢海涛,男,1978年9月9日出生,汉族,现住磁县马头工业城辛庄营村,身份证号码1304271978××××××××。
申请执行人:贾建涛,男,1975年10月19日出生,汉族,现住磁县辛庄营乡郭小屯村,身份证号码1304271975××××××××。
申请执行人:郭治勇,男,1992年7月26日出生,汉族,现住磁县辛庄营乡郭小屯村,身份证号码130427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