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苏01执80号
安徽鼎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冰极空调冷冻设备有限公司:
安徽鼎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南京冰极空调冷冻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2018)宁裁字第355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南京冰极空调冷冻设备有限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安徽鼎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1月14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本院从南京冰极空调冷冻设备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账户划扣19997元。其中,19800元汇入安徽鼎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账户,本院收取执行费197元。至此,本案己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