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圣龙钢结构有限公司

青岛普信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 (2022)鲁0783执异11号 ?? 申请人:青岛普信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88号1号楼1**801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MA3R29YB9K。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潍坊峡山润正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申请执行人: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寿光市银海路1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165696878D。 法定代表人:韩奎成,董事长。 被执行人:山东圣龙钢结构有限公司,住所地:寿光市稻**。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利丰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寿光市稻**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774164172G。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1967年3月5日生,汉族,住寿光市。?? 被执行人:***,女,1965年11月15日生,汉族,住寿光市。??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寿光农商行)与被执行人山东圣龙钢结构有限公司、利丰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青岛普信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信公司)向本院申请变更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书面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查明,2017年12月12日,本院作出(2017)鲁0783民初55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定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案号(2019)鲁0783执1497号。 寿光农商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称长城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寿光农商行将(2017)鲁0783民初558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债权(以下称该债权)转让给长城公司。2021年4月20日,双方发布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1年12月20日,长城公司与普信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协议约定:长城公司将该债权转让给普信公司。2021年12月24日,双方发布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以上事实,有申请人提供的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清单、债权转让通知、长城公司出具的确认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在案为证。 本院认为,寿光农商行与长城公司、长城公司与普信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均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普信公司依法受让(2017)鲁0783执5586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债权,并经长城公司书面认可,现普信公司申请变更为该案的申请执行人,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以准许。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变更青岛普信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为(2019)鲁0783执1497号案的申请执行人。 如不服本裁定,可从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 二〇二二年一月八日 ?? 书记员  郑 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