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圣龙钢结构有限公司

某某、青岛普信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783执异198号 申请人:***,女,1990年6月3日出生,汉族,住潍坊市潍城区。 申请执行人:青岛普信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崂山区东海路88号1号楼1**8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MA3R29YB9K。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山东圣龙钢结构有限公司,住所地:寿光市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37286126919。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利丰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寿光市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774164172G。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1967年3月5日生,汉族,住寿光市。 被执行人:***,女,1965年11月15日生,汉族,住寿光市。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青岛普信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普信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圣龙钢结构有限公司、利丰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变更其为该案的申请执行人。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书面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查明,2017年12月12日,本院作出(2017)鲁0783民初55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定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案号(2019)鲁0783执1497号。 2022年1月8日,本院作出(2022)鲁0783执异1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变更该案申请执行人为普信公司。现执行案号为(2022)鲁0783执恢1176号。 2022年9月15日,普信公司与***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协议约定,普信公司将该案判决书确定的权利转让给***。2022年10月26日,普信公司、***在山东法制报发布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以上事实,债权转让协议书、债权转让公告及相关法律文书在案为证。 本院认为,普信公司与***的债权转让协议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依法受让(2017)鲁0783民初5586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债权,并经普信公司书面认可,现***申请变更为该案的申请执行人,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以准许。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变更***为(2022)鲁0783执恢1176号案的申请执行人。 如不服本裁定,可从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四日 书记员  郑 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