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宁0104执6269号
四川安信捷实业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本院在执行四川安信捷实业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与被执行人宁夏新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宁0104民初8138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执行,已将该案申请全部事项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在执行四川安信捷实业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与被执行人宁夏新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宁0104民初8138号民事调解书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