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天德安全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天德安全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烟台石药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612执保80号
申请人:上海天德安全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崇明区。
法定代表人:李烨,董事长。
被申请人:烟台石药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
法定代表人:兰福军,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上海天德安全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诉烟台石药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鲁0612民初36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裁定内容如下冻结被申请人烟台石药投资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115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烟台石药投资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115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曲继伟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张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