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豫0192执1441号之四
本院在执行河南省德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南省绿城城建配套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河南省德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豫0192执144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崔纪国
审判员 田 野
审判员 周勇增
书记员 周 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