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燕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标霸金属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某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粤0309执保2823号
申请人广东标霸金属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肇庆市高新区大旺大道东伊莉丝家纺用品有限公司车间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00MA51G5RXX0。
法定代表人邹城强。
被申请人深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章阁社区塘前工业区2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9156346E。
法定代表人李健安。
上列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0309民初9504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申请人深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价值人民币1120019.21元财产的冻结。
原冻结案号(2021)粤0309执保2389号。
本裁定立即执行。
执行员  雷诗妍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书记员  陈燕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