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与西安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人格权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陕0104执9079号 ***,***公司,***公司: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西安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标的为:要求被执行人支付各项损失X元,被执行人***公司已主动将案款交至本院执行款专户。对于该案款的发放,经本院多次致电及短信通知,申请执行人***均未到庭办理领取手续,本院已将该款项依法予以提存。执行费X元,被执行人***有限公司已主动交纳。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规定,通知如下: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陕01民终2388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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