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永航建设有限公司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城建其他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282执恢141号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波永航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被执行人宁波永航建设有限公司城建行政处罚一案,(2014)甬慈行审字第80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浙0282执恢141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二月一日
承办人:周红电话:6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