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电蓝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星鑫宇工贸有限公司;青岛国电蓝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19)鲁0281执3857号
申请执行人青岛星鑫宇工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国电蓝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胶州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鲁0281民初890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效力,本院已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法律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鲁0281执2032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