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
执 行 决 定 书
(2018)浙0281执1979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宁波虹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波金碟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宁波金碟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拒不履行(2017)浙0281民初7732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宁波金碟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58746328-1)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八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