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上圣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泸州市龙马潭区健珍建材经营部、四川省上圣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川0504执保38号
申请执行人:泸州市龙马潭区健珍建材经营部,注册号510504600297061,住泸州市龙马潭区(方兴钢材市场内)。
经营者:***。
被执行人:四川省上圣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55920652202J,住成都市青羊区。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本院因执行泸州市龙马潭区健珍建材经营部申请对四川省上圣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讼财产保全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四川省上圣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65万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