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天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呼伦贝尔市天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内0702执3055号
本院在执行黄继东与王治国、呼伦贝尔市***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内0702民终118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权利人于2021年11月10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欠款571291.24元。执行费8113元由被执行人负担。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我院冻结、划拨了被执行人呼伦贝尔市***筑工程有限公司571291.24元,执行费8113元已缴纳。本院认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内容已执行完毕,现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
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