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神风锅炉有限公司

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豫1627执恢303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李中奇、于永芝、***与被执行人河南神风锅炉有限公司、袁国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河南神风锅炉有限公司、袁国东、***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李中奇、于永芝、***向本院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被执行人河南神风锅炉有限公司、袁国东、***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执行完毕。
本院认为,本案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李中奇、于永芝、***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笫15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