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鲁0212执600号
申请执行人青岛力德电气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市北区。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执行人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北龙口社区居民委员会,住所地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北龙口社区。
法定代表人:***,主任。
申请执行人青岛力德电气安装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北龙口社区居民委员会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标的1078963.77元,执行费13190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于2020年3月4日向被执行人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北龙口社区居民委员会送达执行通知,限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后我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北龙口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银行存款1195353元。。
至此,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8)鲁0212民初316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