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必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案号
(2020)苏1323执126号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受送达人
苏州必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江苏苏派面粉有限公司
执行当事人情况
申请执行人:苏州必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学军,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江苏苏派面粉有限公司,所住地:泗阳县
法定代表人:蒋中,该公司总经理。
案件执行情况及通知内容
本案执行立案标的为172726元,经泗阳法院强制执行,现已执行完毕,申请人申请结案。
特此通知。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