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都兴朝道路桥梁有限责任公司

***、武都兴朝道路桥梁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甘1202执524号
***、武都兴朝道路桥梁有限责任公司:
***与武都兴朝道路桥梁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案由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2847.4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3560元,其中,本金52847.4元,案件受理费20元,执行费693元。本院已于2022年4月27日将该款转付给***。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甘12民终24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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