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沽源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冀0724执737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0年11月1日出生,汉族,现住沽源县。
被执行人:河北**管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唐山市玉田县孤树镇102国道105公里处南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29799594267J。
法定代表人:商振,该公司经理。
本院在执行***与河北**管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20年12月14日向河北**管业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河北**管业有限公司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河北**管业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被执行人河北**管业有限公司存款414193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赵成斌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书记员 马秀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