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元世纪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程健超与北京天元世纪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渝0113民初14387号
原告:程健超,男,1997年11月***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巴南区。
委诉讼代理人:***锐华,重庆市巴南区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律师。
被告:北京天元世纪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汤立路220号院1号楼17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684371733J。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告:***,男,***年3月2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巴南区。
被告:重庆由你秀影院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巴南区东城大道19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3MA5UUQFT0B。
法定代表人:钟锋盈,经理。
原告程健超与被告北京天元世纪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重庆由你秀影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0月17日立案。原告程健超于2018年12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程健超自愿申请撤回诉讼,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程健超撤回起诉。
本案诉讼费予以免收。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书记员*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