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顺谊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淄博**不锈钢有限公司、山东顺谊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306执保1485号
申请人:淄博**不锈钢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309国道天河不锈钢市场105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6788492732U。
法定代表人:王春艳,经理。
被申请人:山东顺谊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街道办事处王舍人村鲍贤商务楼C座603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2575589776R。
法定代表人:魏敬元,经理。
申请人淄博**不锈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东顺谊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1月15日作出(2022)鲁0306财保67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查封担保人王春艳名下坐落于××户【产权证号:0XXXX9】房产及土地;二、冻结被申请人山东顺谊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各银行账户内存款1004880.85元,如无存款或存款不足,即查封或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院经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查封担保人王春艳名下坐落于××户【产权证号:0XXXX9】房产及土地;
二、冻结被申请人山东顺谊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各银行账户内存款1004880.85元,如无存款或存款不足,即查封或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审判员  张德忠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书记员  侯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