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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北京五洲环球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京0112民初1336号 原告:***,男,1991年12月13日出生,汉族,住山西省太原市。 被告:北京五洲环球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国防路43号308室。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与被告北京五洲环球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现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本院不持异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日 书记员  **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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