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康诚医用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医用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樟树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赣0982执2166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山东**医用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肥城市。
法定代表人:汪海鹏,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81年9月6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
山东**医用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樟树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赣0982民初351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1月1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现申请执行人山东**医用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向我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赣0982执216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杨卫东
审判员  苏 峻
审判员  周 玲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阮 婷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