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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人山东**医用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0983执保94号 申请保全人山东**医用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追偿权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审理庭作出(2023)鲁0983民初333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冻结被保全人银行存款41000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并于2023年1月11日移送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冻结了被保全人**在山东沂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东分理处账户××××银行存款41000元,实际冻结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至此,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2023)鲁0983执保94号予以结案。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