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县恒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高唐县世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东阿县恒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3)鲁1526执保316号 申请执行人:高唐县世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高唐县固河镇十字街向西150米路北。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东阿县恒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东阿县铜城办事处***老林厂南(东阿实验中学西侧)。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1985年7月17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东阿县。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8月21日作出(2023)鲁1526财保26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执行人东阿县恒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存款35万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院经审查认为,高唐县世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东阿县恒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存款35万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