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乐嘉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海宁美星置业有限公司测试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浙0481执4839号
申请执行人:嘉兴市乐嘉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海宁美星置业有限公司
关于本院执行的(2017)浙0481执4839号案件,即申请执行人嘉兴市乐嘉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海宁美星置业有限公司测试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7)浙0481民初7174号民事调解书,已于2018年05月31日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承办人:曹海峰
联系电话:0573-8701****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