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神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淮安神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光巨精密工业(淮安)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苏0803执1835号 申请执行人:淮安神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007986171564,住所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主要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江苏泰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光巨精密工业(淮安)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03MA1NEK6N7T,住所地淮安市淮安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主要负责人。 被执行人:旭泰精密机械(淮安)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00MA1WCCQ36C,住所地淮安市淮安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主要负责人。 被执行人:钜朗精密机械(淮安)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03MA1WYLN74F,住所地淮安市淮安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主要负责人。 本院在执行淮安神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光巨精密工业(淮安)有限公司、旭泰精密机械(淮安)有限公司、钜朗精密机械(淮安)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系其对自己权利的处分,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苏0803执183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颜士和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