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逍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慈溪市逍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执 行 决 定 书
(2017)浙0282执457号
本院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慈溪市逍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慈溪市逍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