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秦美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旬邑县港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陕西秦美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受理案件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旬邑县人民法院
受 理 案 件 通 知 书
(2019)陕0429执145号
旬邑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与陕西某某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陕0429民初145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你(单位)向本院申请执行。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补充提交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
二、本案由马军法官负责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马军联系电话:18089****XX
本院地址:县XX大道南侧邮政编码:71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