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浙0110执费89号
杭州川源贸易有限公司、浙江临安中都置业有限公司、杭州凯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杨小兰:
关于本院依职权执行被执行人杭州川源贸易有限公司、浙江临安中都置业有限公司、杭州凯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杨小兰案件受理费一案,现已强制执行完毕,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
附: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承办人汪新峰,0571-86168691
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西158号,邮码:31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