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万润市政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杭州丰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杭州篆安机械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浙0109执3527号之四
申请执行人杭州丰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762040770H,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新塘街道下潦社区)。
法定代表人徐锦帆。
被执行人杭州篆安机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779290506T,住所,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河上镇璇山下村div>
法定代表人卜小燕。
被执行人江西金海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00662036117Q,住所,住所地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大公路**div>
法定代表人周大海。
被执行人杭州万润市政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7936753223,住所地浙,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滨康路**v>
法定代表人刘洪利。
被执行人杭州晨之飞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所前镇联谊村>
法定代表人邱平。
被执行人杭州阳荣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万兴街**>
法定代表人周肖鸣。
被执行人杭州智晓文化策划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太古广场****
法定代表人胡爽。
被执行人杭州荣顺羽绒制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727200089K,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霞江村iv style="line-height: 25pt; text-indent: 30pt; margin: 0.5pt 0cm;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5pt"> 法定代表人王荣贤。
被执行人杭州百代涂料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所前镇联谊村(杨树下)**iv style="line-height: 25pt; text-indent: 30pt; margin: 0.5pt 0cm;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5pt"> 法定代表人卜燕红。
被执行人杭州骏翔广告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4682932015H,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江干,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 style="line-height: 25pt; text-indent: 30pt; margin: 0.5pt 0cm;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5pt"> 法定代表人王建敏。
被执行人杭州国轩动画制作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69982263XW,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江,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江路******yle="line-height: 25pt; text-indent: 30pt; margin: 0.5pt 0cm;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5pt"> 法定代表人刘道勇。
被执行人绍兴柯桥多维斯纺织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6671087656,住所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蓝天市心广场,住所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蓝天市心广场****"line-height: 25pt; text-indent: 30pt; margin: 0.5pt 0cm;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5pt"> 法定代表人冯凤。
被执行人卜小燕,女,1962年7月1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被执行人周大海,男,1971年3月4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被执行人管彩云,女,1987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被执行人李信友,男,1963年4月19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被执行人张永良,男,1973年3月30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被执行人王一飞,女,1984年1月13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被执行人邱平,男,1958年12月10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被执行人王荣贤,男,1955年1月25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被执行人许小利,男,1991年7月15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被执行人郭杰,男,1977年8月1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被执行人左怀刚,男,1974年10月18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被执行人王鹤平,男,1962年8月31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被执行人王建敏,男,1975年9月27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永嘉县。
被执行人邱涛,男,1964年11月15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被执行人吕爱华,女,1969年11月27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被执行人周肖鸣,男,1965年1月15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被执行人刘道勇,男,1984年11月26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淳安县。
被执行人胡爽,女,1975年7月23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被执行人冯凤,女,1982年11月25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嵊泗县。
被执行人李奇军,男,1990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申请执行人杭州丰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杭州篆安机械有限公司、江西金海建设有限公司、杭州万润市政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杭州晨之飞贸易有限公司、杭州阳荣实业有限公司、杭州智晓文化策划有限公司、杭州荣顺羽绒制品有限公司、杭州百代涂料有限公司、杭州骏翔广告有限公司、杭州国轩动画制作有限公司、绍兴柯桥多维斯纺织品有限公司、卜小燕、周大海、管彩云、李信友、张永良、王一飞、邱平、王荣贤、许小利、郭杰、左怀刚、王鹤平、王建敏、邱涛、吕爱华、周肖鸣、刘道勇、胡爽、冯凤、李奇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4月12日作出的(2017)浙0109民初1303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杭州丰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2576000元及自2019年1月10日起的利息。
执行过程中,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在本院指定的日期前履行义务、申报财产,现被执行人已支付案款800000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追究江西金海建设有限公司、周大海、王一飞、左怀刚、王建敏、刘道勇、冯凤、李奇军承担余款的责任。本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杭州篆安机械有限公司、杭州万润市政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杭州晨之飞贸易有限公司、杭州阳荣实业有限公司、杭州智晓文化策划有限公司、杭州荣顺羽绒制品有限公司、杭州百代涂料有限公司、杭州骏翔广告有限公司、杭州国轩动画制作有限公司、绍兴柯桥多维斯纺织品有限公司、卜小燕、管彩云、李信友、张永良、邱平、王荣贤、许小利、郭杰、王鹤平、邱涛、吕爱华、周肖鸣、胡爽的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工商等财产信息进行了调查,到被执行人杭州篆安机械有限公司、杭州万润市政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杭州晨之飞贸易有限公司、杭州荣顺羽绒制品有限公司、杭州百代涂料有限公司、卜小燕、管彩云、李信友、张永良、邱平、王荣贤、许小利、郭杰、王鹤平、邱涛、吕爱华、周肖鸣、胡爽住所地进行了实地调查,并委托被执行人绍兴柯桥多维斯纺织品有限公司住所地法院对被执行人住所地的财产信息进行了调查,查明,被执行人杭州篆安机械有限公司名下有汽车一辆,本院已登记查封,但未实际扣押;被执行人杭州万润市政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有汽车八辆,被执行人郭杰、胡爽名下各有汽车一辆,本院均已另案登记查封,但未实际扣押;查得被执行人胡爽名下有杭州佳伦五金机械有限公司的股权,但该公司股权无处置价值。截止2019年9月24日,本案已执行到位标的800000元,暂未发现被执行人杭州篆安机械有限公司、杭州万润市政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杭州晨之飞贸易有限公司、杭州阳荣实业有限公司、杭州智晓文化策划有限公司、杭州荣顺羽绒制品有限公司、杭州百代涂料有限公司、杭州骏翔广告有限公司、杭州国轩动画制作有限公司、绍兴柯桥多维斯纺织品有限公司、卜小燕、管彩云、李信友、张永良、邱平、王荣贤、许小利、郭杰、王鹤平、邱涛、吕爱华、周肖鸣、胡爽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鉴于被执行人杭州篆安机械有限公司、杭州万润市政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杭州晨之飞贸易有限公司、杭州阳荣实业有限公司、杭州智晓文化策划有限公司、杭州荣顺羽绒制品有限公司、杭州百代涂料有限公司、杭州骏翔广告有限公司、杭州国轩动画制作有限公司、绍兴柯桥多维斯纺织品有限公司、卜小燕、管彩云、李信友、张永良、邱平、王荣贤、许小利、郭杰、王鹤平、邱涛、吕爱华、周肖鸣、胡爽拒不履行又未向本院报告财产,本院对被执行人杭州篆安机械有限公司、杭州万润市政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杭州晨之飞贸易有限公司、杭州阳荣实业有限公司、杭州智晓文化策划有限公司、杭州荣顺羽绒制品有限公司、杭州百代涂料有限公司、杭州骏翔广告有限公司、杭州国轩动画制作有限公司、绍兴柯桥多维斯纺织品有限公司、卜小燕、管彩云、李信友、张永良、邱平、王荣贤、许小利、郭杰、王鹤平、邱涛、吕爱华、周肖鸣、胡爽采取了录入失信人员名录和限制消费的执行措施。
上述执行情况及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依据和法律后果本院已书面告知了申请执行人,其没有异议,并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综上,本案已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浙0109执3527号案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可以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盛红梅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徐阳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