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水利工程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1 因损害城市道路,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七项,被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富综执罚字[2019
2 因湖州市梅东圩区整治(河道部分)项目工程未如实填写企业在近一年中被处罚情况,被记录不良行为1次,公示3个月,公示期2018年
3 因大坦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人员经常脱岗,机械和人员投入不足,被记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并公示九个月,公示期内限制从事永嘉县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项目负责人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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