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国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磐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0727执恢90号
***、金华市国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金华市国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一案,(2019)浙07民终625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4月6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全部法律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浙0727执恢90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