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冀1102执保1394号
申请执行人:衡水前进工程橡塑有限公司,住所地:衡水市桃城区南环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102700655956R。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宁波市鄞州世纪耀达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住所,住所地:宁波市鄞州区桑菊路****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67473019X8。
法定代表人:**耀,总经理。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衡水前进工程橡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宁波市鄞州世纪耀达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财产保全纠纷一案,依据(2019)冀1102民初5740号民事裁定书,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9)冀1102执保139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