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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宁海县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宁海县岔路镇山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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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226执恢843号
申请执行人宁海县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海县岔路镇山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一案,我院作出的(2020)浙0226民特535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2月22日向我院恢复执行,我院于同日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立案执行的(2020)浙0226执1929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