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安阳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某某、瑞安市安阳污水净化有限公司、瑞安市安博生猪养殖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381执2501号
申请执行人瑞安市安阳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瑞安市***猪养殖场、***:
申请执行人瑞安市安阳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瑞安市***猪养殖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18)浙03民终6084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瑞安市安阳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04月08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瑞安市***猪养殖场、***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浙0381执2501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