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天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某某,某某,实事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协助公示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协助公示通知书
(2019)陕0104执保531号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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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人陕西天石实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温岭市田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事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温岭市田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9)陕0104执保531之二号执行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请协助公示下列事项:
冻结***持有的陕西申鑫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价值8625832元)冻结期限为叁年。
附:(2019)陕0104执保531号之二裁定书一份。
二O一九年八月二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029-87373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