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温州市**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302执恢1082号
温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建设有限公司、林上群、***、**、***:
关于申请执行人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与被执行人温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建设有限公司、林上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浙0302民初11656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本案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现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浙0302执恢1082号【原执行案号为:(2018)浙0302执1148号】案件执行完毕。
温州市**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