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建丰园林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温州市建丰园林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藻溪镇平水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浙 江 省 苍 南 县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浙0327执1914号 申请执行人温州市建丰园林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藻溪镇平水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22)浙0327民初2048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温州市建丰园林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2年9月28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藻溪镇平水村村民委员会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2)浙0327执1914号案件执行完毕。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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