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阳光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市阳光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浙0328执1382号
申请执行人温州市阳光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文成县大峃镇建设路144号五楼,组织机构代码:725258930。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文成县巨屿镇人民政府,住所地浙江省文成县巨屿镇云江路1号,组织机构代码:00253943X。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温州市阳光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文成县巨屿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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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结案通知书》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注意两点:1、执行完毕应制作结案通知书,并发送给双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书面认可执行完毕或口头认可执行完毕并计入笔录的,无需制作结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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