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龙港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383执979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捷诚科技有限公司苍南分公司与被执行人温州天源建设有限公司、苍南龙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20)浙03民终3858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浙江捷诚科技有限公司苍南分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09月02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温州天源建设有限公司、苍南龙新置业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浙0383执979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