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万厦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浙0281执恢1246号
申请执行人:张见苗,男,1979年5月6日出生,汉族,住绍兴市越城区。
被执行人:余姚市万厦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余姚市城东路****D5、D6。实际经营地:余姚市西石山北路239号(云鼎商城)1#-406。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59年7月16日出生,汉族,住余姚市。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甬余民初字第995号民事判决书,于2019年9月23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支付工程款38178.54元。后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38178.54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