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1202执2190号
***、泰州市欣源装璜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泰州市欣源装璜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30712.89元,本案执行过程中,已退执行款30712.89元至申请执行人,申请人向本院表示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给付义务,执行费已缴纳,申请人申请作结案处理。至此,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苏12民终134号民事判决***与泰州市欣源装璜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本次标的已执行完毕(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