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元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鼎元建设有限公司、杭州金隆建材有限公司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浙06执1136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绍兴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3)绍仲字第0242号裁决书,于2023年9月25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杭州金隆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鼎元建设有限公司商事仲裁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浙江鼎元建设有限公司自动履行人民币426034.6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420000元,执行费6034.6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