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丰扬钢结构有限公司

**、浙江丰扬钢结构有限公司中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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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浙1081民初7859号之三



本院于2021年8月19日对原告**与被告浙江丰扬钢结构有限公司中介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21)浙1081民初7859号之二民事裁定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更正,现裁定如下:




(2021)浙1081民初7859号民事裁定书中正文第1页第8、9排“原告**于2021年8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更正为“原告**于2021年8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审判员胡敏芝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代书记员庄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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