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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省 瑞 安 市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浙0381执1535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公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瑞安市安阳街道***股份经济合作社:
申请执行人浙江公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瑞安市安阳街道***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21)浙03民终717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浙江公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2年3月21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瑞安市安阳街道***股份经济合作社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2)浙0381执1535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