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林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浙江海林建设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
(2022)鲁1311执恢392号
??
申请人:张咪咪,女性,1990年02月01日出生。??汉族,住临沂市兰山区;??。
被执行人:浙江海林建设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3D5EN81。住所地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沂河路与通达路交汇工业品采购中心A区21号4楼;电话:138××******。
法定代表人冯自果,该单位。
被执行人:浙江海林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478773623X6。住所地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五金城金都市场五金北路2幢501-510号。
法定代表人李笑玲,该单位。
本院在执行张咪咪与浙江海林建设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浙江海林建设有限公司执行案由一案中,经本院查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的,期限为。
本裁定立即执行。
??
审判员  张峰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