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326执3013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坤地质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温州市瓯海区新桥站前路**,组织机构代码14503683X。
法定代表人:吴健康。
被执行人: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住,住所地浙江省平阳县昆阳镇汇水河北路高速公路出入口处织机构代码00253548X。
法定代表人:华怀健。
申请执行人浙江**坤地质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